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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法学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2017年学术年会暨不动产统一登记立法理论与实务论坛在南京举行
来源 :Internet     发布时间:2017-10-1

    2017年923日,江苏省法学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2017年学术年会暨不动产统一登记立法理论与实务论坛在南京市国土资源局举行。本次会议由江苏省法学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主办,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南京大学住宅政策与不动产法研究中心、江苏省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承办。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苏省法学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会长金俭教授、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立法发展研究所所长、江苏省法学会刘克希副会长、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史俊副院长、江苏省国土资源厅不动产登记局林颢局长、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宋雅建副局长、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太高教授、南京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杨闳炜局长、特邀嘉宾台湾法学基金会董事长、台湾中正大学法律学系谢哲胜教授、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吴世学教授,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磊教授一同出席会议。来自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及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及省内各市国土资源局和不动产登记实务部门,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审计大学、江苏大学、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江苏洲际英杰律师事务所、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江苏东恒事务所律师、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江苏天之权律师事务所、江苏元封律师事务所、江苏六仁律师事务所、江苏泓远律师事务所、江苏广发律师事务所、江苏迅安律师事务所、江苏常弘律师事务所、江苏中坚汇律师事务所、江苏伯辉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高朋(扬州)律师事务所、江苏蘅远律师事务所、江苏民卫律师事务所、江苏华脉律师事务所、江苏金华星律师事务所、江苏华晓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江苏德擎律师事务所、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南京广播电视集团等的领导、专家、学者和代表近一百六十位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开幕式由研究会秘书长、南京大学法学院单锋副教授主持。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立法发展研究所所长、江苏省法学会刘克希副会长、台湾法学基金会董事长、台湾中正大学法律学系谢哲胜教授、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宋雅建副局长分别致词。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苏省法学会房地产法学会会长金俭作了研究会工作总结报告,金会长高度肯定了江苏省法学会房地产法学会成立以来在各位同仁的努力下,增强问题导向意识,坚持理论实务创新,在房地产法前沿问题探讨、政府部门咨询、地方立法调研、组织课题申报与主持国家级课题、对外学术交流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并表示学会将继续推进房地产法学理论研究,加强与实务部门的合作与交流,为推进江苏省法治社会建设作出贡献。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苏省法学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会长金俭

作研究会工作总结报告

左上图:单  锋,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江苏省法学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秘书长

右上图:刘克希,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

左下图:谢哲胜,台湾法学基金会董事长、台湾中正大学法律学系教授

右下图:宋雅建,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江苏省法学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上午第一场大会报告由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宋雅建副局长主持。江苏省国土资源厅不动产登记局林颢局长、南京市不动产登记局杨闳炜局长分别发表了题为《规范与创新——江苏不动产登记管理与立法进展》和《不动产登记立法疑难问题研究》专题报告。第二场报告由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太高主持。台湾法学基金会董事长、台湾中正大学法律学系谢哲胜教授作了题为《不动产统一登记立法原则、登记的客体、范围与效力》的主题报告,谢教授在对大陆与台湾不动产登记制度比较的基础上,对大陆不动产登记的范围、不动产登记的效力以及登记机构的过失责任制度构建提出了相关建议。香港大学法律系吴世学教授作了题为《香港不动产登记检讨》主题报告,对香港不动产契据登记制进行了介绍,并对具体制度操作作了较为详细的阐述。


左上图:林  颢,江苏省国土资源厅不动产登记局局长、江苏省法学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右上图:杨闳炜,南京市不动产登记局局长、江苏省法学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理事

左下图:王太高,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苏省法学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右下图:吴世学,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教授


   第三场报告由江苏省法学会刘克希副会长主持。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董学立教授发表题为《不动产登记生效主义的理解及其实践困境》的报告,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磊教授发表题为《农村承包经营权登记模式选择》的报告,南京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刘勇发表题为《不动产物权变动与契税征收》的报告。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解亘教授、台湾中正大学法律学系谢哲胜教授作了精彩点评。



左上图:董学立,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江苏省法学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右上图:陈  磊,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左下图:刘  勇,南京大学法学院讲师、博士、江苏省法学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

右下图:解  亘,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下午第二场报告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史俊副院长主持。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晨律师作了题为《不动产登记若干问题的律师观察——建立在不完整信息之上》主题报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沈明磊副主任作了题为《地下车位、车库归属之判定与不动产登记之完善——基于住宅小区地下车库权属纠纷的类型化分析》主题报告,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包俊副教授作了题为《我国地下空间使用权登记立法与模式选择》主题报告。  南京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眭鸿明教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俞灌南庭长为以上报告进行了精彩点评。


左上图:史  俊,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江苏省法学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右上图:李  晨,江苏省律协行政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江苏省法学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左下图:沈明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右下图:包  俊,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江苏省法学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左上图:眭鸿明,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

右上图:俞灌南,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江苏省法学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左下图:杨海燕,江苏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江苏洲际英杰律师事务所主任

右下图:现场讨论


   下午第三场进入由江苏省律师协会杨海燕副会长和南京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杨闳炜局长共同主持的观点交锋与域外经验借鉴环节。谢哲胜教授、吴世学教授、陈磊教授三位嘉宾,就建筑物区分不动产权登记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及登记、非公证继承登记的责任分担、登记机关的责任承担与赔偿性质等不动产登记理论与实务中的热点问题,和与会同仁们开展了广泛讨论。江苏省国土资源厅不动产登记局谭静副局长对此进行了精彩点评。



左上图:谭  静,江苏省国土资源厅不动产登记局副局长

右上图:现场讨论

左下图:现场讨论

右下图:葛素琴,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法规处处长、江苏省法学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会议闭幕式由单锋副教授主持,研究会会长金俭教授致闭幕词。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法规处葛素琴处长、学会常务理事宣读获奖优秀论文名单。本次江苏省法学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2017年学术年会暨不动产统一登记立法理论与实务论坛圆满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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