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14至17日,金俭教授受台湾中正大学法学院、台湾财产法暨经济法研究会邀请参加由台湾中正大学法学院举办的“2010两岸四地财产法学术研讨会”。参加会议的代表有来自北京大学法学院、人民大学土地管理系、南京大学法学院、厦门大学法学院、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苏州大学法学院以及香港大学法学院、澳门大学法学院以及台湾中正大学法学院、台湾政治大学法律学系、台湾大学法学院、东吴大学法律学系、台北大学法律系、文化大学法学院、世新大学法律学系、真理大学法律学系的学者、专家六十多人参加了会议。两岸四地学者分别就民事财产法、不动产法、智慧财产权法、证券法、信托法等热点问题展开研讨。
金俭教授作了题为“大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制度重构”的报告,针对大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制度存在的问题,指出当前房屋拆迁纠纷其实质为政府与公民对土地使用权收回权之争。应明确政府的土地使用权收回权与公民或单位合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关系以及国有土地地使用权收回权与政府的征收权关系,对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权的性质提出了反思,并对大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条件、收回的程序以及补偿、救济措施提出了建议。